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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5500960/2019-04881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1-0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河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河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04

2018年,全市以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职、积极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把握精神要义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十九大的主题要义,全面认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政治判断,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深入理解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我市将十九大精神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联系,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按照目标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掌握精神实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掌握其精神实质。一是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意义。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宪法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二是本次宪法修改,将我国的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了全国各族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政治方向的同心同向,为我国经济社会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认清学好宪法用于指导实际工作的重要性。市政府坚决赞成和拥护宪法修正案,坚决做宪法的遵守者和捍卫者,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投身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并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我市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05项,全面落实行政审批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时效和质量。

(二)加强各类清单动态管理。以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收费事项等,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认真做好“双告知”。“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改革以及“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四证合一”、“五证合一”、“六证合一”、“八证合一”等各项改革的正式实施,极大的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监管部门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办理,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等一体化;全市各部门连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前要求各部门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由主办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均主动征集意见,按规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有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转发了《廊坊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坚持做到政府常务会以及重要的议事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法制办参加并发表意见;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要经过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法制办审查把关后才领导批示;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由法制办统一审查把关,进一步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负责法制工作的政府机构人员、专家和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并将本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实施情况和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名单报备。我市还印发了《三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准入和退出机制、参与辅助决策机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保证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加大对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的检查力度,确保事后件件公开,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按照《廊坊市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处罚的案件,坚持“查、审、定、执、监”五分离的工作制度。在执法程序中,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保障程序公正。各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标准、时限、程序、责任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并在办公场所、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要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要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后,要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经审查发现处罚不当的案件,责令部门及时纠正;部门逾期不纠正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对案件予以撤销。

(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联系联络上做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的有序进行,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凡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法移送,不得“以罚代刑”,对不依法移送的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今年,全市共移送案件7件。

(五)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向转变的重要手段,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逐步推进环保、工商、交通管理、水务、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政府法制监督机构和部门的投诉监督电话、投诉地址和网址等,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动态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常态化,做到了执法依据明晰,执法岗位、执法职权、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清楚,执法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每年度对各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重点围绕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情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内容,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检查考评,促进部门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偿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委托书样本;对于以邮寄方式申请的行政复议,积极沟通、核对,本着便民原则依法受理,保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二是拓宽复议案件审理方式。运用行政调解的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立《接待登记制度》等一整套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办案质量直接关系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到具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当中,大大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五是完成行政复议报备归档。及时将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向上级报备。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对每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归档。六是行政复议经费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保障。

目前,我市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0件,其中维持13件撤销4件,责令履行10件,终止10,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1件,不予受理2件,未审结10件

(二)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三)扎实推动信访工作开展。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处置信访问题体制机制制度的意见》,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大事,分管市领导牵头解难事,包镇区、街道领导负责化解所包区域内一般案件的领导责任体制,使党政班子成员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三是拓展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开展网上信访“三率”提升行动,拓展信访部门与同级职能部门的互联互通,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实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四是强化积案依法终结。对一些无理或过高诉求,在“四不欠账”的基础上,坚持规范操作,认真履行信访案件复查复核程序,严把审查准入、听证、评审、备案等工作环节,确保信访案件依法实现终结。

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项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建立领导干部考法制度。建立了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核、学法档案、普法合格证四项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处级干部在市委集中考试,廊坊市派人监考、阅卷和登统,科级(含)以下干部在各单位集中考试,司法局负责试卷发放、回收、阅卷、等统,登统结果交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作为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领导干部上岗法律资格准入制度。定期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进行党风纪律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把法律知识的学习成效纳入考核工作,明确规定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人不能担任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进行法律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四)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市印发了《中共三河市委、三河市人民政府转发<三河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三河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具体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是“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中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全市司法、行政执法单位的普法义务,要求相关单位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执法等法治活动全过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网络强化舆论监督。

(二)强化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机关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适时进行审计,形成了审计全覆盖。

    特此报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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